通知公告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廉政提醒» 领导干部廉政提醒【2018年第2次】

领导干部廉政提醒【2018年第2次】

  清明节假期期间,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守纪,在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时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公车公物;严禁借祭扫名义公款接待;严禁发生违规报销行为。带头文明祭扫, 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祭扫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