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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写2017年度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考核表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根据《北京中医药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京中党[2016]128号)文件要求,现将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填写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提交的材料

  1.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提交本单位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和《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情况报告以基层党组织落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及班子成员做好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内容为主,应体现考核表中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内容。

  2.校本部全体处级领导干部、附属医院院级领导干部按要求填写《2017年度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处级干部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中应体现考核表中所列项目的主要内容。

  二、相关要求

  1.各领导班子、处级干部应如实按要求填写考核表,考核表中各项目所需考核资料无须上交,但应按要求收集整理、准备待查。若在实际核实中发现有填写不实的情况,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进行约谈,并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2.纪委办公室将根据相关职能部门平时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情况,对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上交的情况报告、考核表进行核实后得出平时考核结果(平时考核占最后考核结果的70%,民主测评占30%)。

  3.新提拔的任职时间未满半年的副处级干部只填写考核表,不进行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4.基层党组织落实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表、所有处级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表(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由各基层党组织收齐后于2018年1月3日前统一交至纪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纪委办公室邮箱(bzyjw403@126.com)。

  对本通知如有未明事宜,请向纪委办公室咨询。电话:64286234。

  

  附件:

  1、《北京中医药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2、《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

  3、《2017年度处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表》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