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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节假日期间,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的重要节点。近日,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和北京市纪委对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狠刹“四风”问题作出专门部署。为落实相关要求,确保各级干部廉洁过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校属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学习近期中央纪委公开曝光的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等相关通报精神,自行采取集中学习、会议传达、微信推送等方式,开展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做好表率,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教职员工清廉过节、文明过节。

  二、严格纪律要求,落实“十个严禁”。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要求: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各种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礼券、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节礼费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从严监督执纪,形成强大威慑。学校党委办公室、财务处、后勤处等部门及各附属医院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有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要求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聚焦“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学校纪委报告。校、院两级纪委要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充分调动、发挥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快速受理处置群众信访举报,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通报曝光、追责问责,让“四风”问题没有藏身之地,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附件:1.《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 《福利这样发放就违反纪律了》

               3.《饭这么吃就违反纪律了》

               4.《月饼这样吃就违反纪律了》

               5. 《中共北京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近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