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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办、巡察办历史沿革及工作职责

  

  中共北京中医药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下设纪委办公室和监督检查室,纪委办公室和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监督检查室、监察处挂靠纪委办公室,实行对外四块牌子(即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对内一套班子的工作机制。

  

  【历史沿革】

  

  北京中医药大学纪委成立于1959年5月,前身是北京中医学院监察委员会,由北京中医学院第一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由6人组成,何震任监察委员会书记。

  1962年1月,北京中医学院第二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监察委员会,由7人组成,黄燮任书记,齐德民任副书记。

  1966年,“文革”开始,学校监察委员会被迫停止工作。

  1979年,北京中医学院成立纪委筹备组,刘伯文任筹备组组长,朱震东任副组长。

  1980年12月,北京中医学院第四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纪委,选举刘伯文为书记,朱震东任副书记。正式成立纪委办公室,配备专职纪检干部。

  1993年6月,北京中医学院第五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纪委,由9人组成,选举崔文志为书记,田洪兵为副书记。

  2002年7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六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六届纪委,由9人组成,选举常江为书记,陈寿泉为副书记。任命陈寿泉为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

  2010年1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七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七届纪委,由9人组成,选举常江为书记,欧阳方为副书记。任命欧阳方为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

  2013年11月,因退休原因,教育部免去常江纪委书记之职。

  2013年9月,因工作调整原因,学校党委免去欧阳方的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职务,任命王健萍为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审计处长,纪检监察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

  2014年7月,教育部任命林志华为纪委书记。

  2014年9月,因王健萍同志健康原因,学校党委免去其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审计处长职务。

  2015年7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八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八届纪委,由9人组成,选举林志华为书记,刘钊为副书记。同年9月,任命刘钊为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审计处长。

  2016年10月,学校为加强审计工作领导,免去刘钊审计处长职务,结束了与审计部门合署办公的局面。

  2018年9月,因退休原因,教育部免去林志华纪委书记职务,张丽副校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2019年6月,成立巡察办公室,挂靠纪委办公室,刘钊兼任巡察办公室主任。

  2020年3月,刘钊因身体原因辞去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长、巡察办公室主任职务,学校党委任命张小勇为纪委委员、纪委副书记、纪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处处长、巡察办公室主任。

  2020年7月,教育部任命蒋朗朗为纪委书记,张丽副校长不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

  2020年10月,根据学校机构改革方案,纪委办公室与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监督检查室和监察处挂靠纪委办公室,原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更名为纪委办公室(监督检查室、监察处)、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北京中医药大学第九次党代会选举产生第九届纪委,由9人组成,选举蒋朗朗为书记,张小勇为副书记。

  2022年11月,教育部任命刘江平为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要职能】

  

  一、在学校纪委领导下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

  二、依法受理本级纪委管辖的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案件及对本级纪委和监察部门所作的处分决定或处理结论不服的申诉案件,保障党员和教职员工的民主权利,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法令在本校的贯彻执行。

  三、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定开展监察工作,对学校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四、在学校党委领导下,拟定巡察工作计划和方案,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反馈巡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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