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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

京中纪检〔2017〕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指示要求,稳步推进北京中医药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按照“外增为主,内生为辅”的能力建设工作思路,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坚持素质标准,优化纪检监察队伍素质结构

  (一)严把“入口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将政治坚定、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选任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对于纪检监察部门任用的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实行凡任必考(考试、考核)

  (二)严守“标准尺”。在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选拔、配备和使用时,应严格把握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的以下素质要求:(1)思想素质。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应是党组织和教职工公认的党性强、作风实、守纪律、敢担当的干部。(2)道德素质。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应是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人品好、口碑优的干部。(3)文化水平。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应具备本科或研究生学历,文字功底较强。(4)工作能力。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应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验,分析问题和组织协调能力较强。(5)专业水准。根据现有纪检监察部门干部的专业结构状况,逐步调整选调管理、法律、财会、基建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三)疏通“出口关”。将业务素质不高、胜任能力不强、群众反映不佳的纪检监察干部,坚决调整出纪检监察队伍,以保证纪检监察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加强教育培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的业务水平

  (四)开展学习型组织建设。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和专题研讨,结合工作实际,每月(寒暑假除外)开展一次业务学习或专题研讨,丰富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五)做好送学培训工作。选送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班或参加以干代训工作,系统学习掌握相关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

  (六)组织专题培训。结合学校实际,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或专题讲座,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培训。

  (七)开展业务交流。加强与兄弟高校纪检监察部门之间的业务学习和工作交流,不断拓宽工作视野。

  三、建立激励机制,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八)建立干部培养机制。对于新入职的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老同志的传帮带,帮助他们提高岗位适应能力,树立工作信心,建立职业规划。加大对综合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干部的培养考察力度,使更多表现好、成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能够走上领导岗位。

  (九)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办法,实行定岗定责,定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大力营造“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鲜明用人导向。

  (十)建立干部流动机制。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工作机制,对在纪检监察岗位上工作数年、德才兼备、实绩显著的优秀干部实行交流制度,优先选拔推荐到学校或附属医院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

  (十一)建立扶助关怀机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建立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帮助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二级基层单位专(兼)职纪检干部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十二)建立权益保护机制。维护纪检监察干部合法权益,切实保护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的干部,充分调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激发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的使命感责任感。

  四、强化自身监督,实现纪检监察队伍自我净化

  (十三)加强党委对纪委的监督。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纪检监察的重要工作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纪委的工作报告和制度建设要接受党委审议,并接受党委对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四)加强工作程序的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处置执行等各环节工作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重要问题应当经集体研究后,报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审批的工作程序。

  (十五)强化外部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在不违反保密原则、不涉及保密内容的前提下,公开信访处理、案件检查、行政监察等工作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主动接受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师生代表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六)细化内部监督措施。一是加强教育提醒。综合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定期对纪检监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组织警示教育,开展干部监督。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对作出立案审查决定、给予党纪处分等重要事项,下级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向上级纪委报告,形成明确意见后再正式行文请示。对已经批准的审查方案和外查工作方案,不得随意变更或篡改,遇有重要事项应当及时报告,既要报告结果也要报告过程。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工作的日常监管和内部督查,定期听取下级纪委有关监督执纪问责情况和重要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的报告。对二级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业务指导。四是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在办理立案审查前对办案人员身份进行核查,与办案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泄密人员依据党纪政纪进行严肃处理,对于涉及的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